实施防空袭斗争组织领导活动的机构。
由当地政府、军事部门、人民防空部门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员由政府、同级军事部门的领导担任,通常设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指挥机关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专业对口、精干高效的原则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有综合协调、情报、通信、工程保障、物资保障、政治工作等指挥机构;城市及所辖区(县、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编有综合、疏散、抢险抢修、治安交通、消防防化、救护防疫、物资保障、政治工作等指挥机构。根据指挥职能和任务设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和机动指挥所,适时开设现场指挥所和疏散指挥所等。
人民防空指挥部的职责主要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组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组织发放防空警报,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组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组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执行单一防空任务城市的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还负责组织指挥防空作战力量对空防御作战。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