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1045—1105), 宋洪州分宁人,字鲁直,号涪翁、山谷道人。英宗
治平四年进士。调叶县尉。神宗
熙宁初,教授北京国子监,才能为文彦博所重。知太和县,以平易为治。哲宗立,累进秘书丞兼国史编修官。
绍圣初,出知宣州、鄂州。章惇、蔡卞劾其所修《神宗实录》多诬,贬涪州别驾,黔州等安置。徽宗即位,起知太平州,复谪宜州。工诗词文章,受知于
苏轼,与
张耒、
晁补之、
秦观并称
苏门四学士。论诗推崇
杜甫,讲究修辞造句,强调“无一字无来处”,开创
江西诗派。擅长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有《
豫章黄先生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