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的观点看
美国哲学家蒯因著哲学著作
《从逻辑的观点看》是美国哲学家蒯因著哲学著作,于1953年首次出版。
内容简介
《从逻辑的观点看》收入论文共九篇,所涉方面广,全书内容涉及本体论、认识论、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等方面。论题主要是两个:意义问题和关于本体论的承诺。基本观点是逻辑分析与实用主义的结合。反对“拒斥形而上学”的观点,认为任何学说、理论或谈话方式,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作了某种“本体论的承诺”。反对现代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关于分析陈述与综合陈述之分,关于意义证实的还原主义。提出“整体论”的知识论和验证论。逻辑分析与实用主义的结合是贯穿《从逻辑的观点看》的一条基线。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据蒯因说:他在1950年时就考虑要写一部“较为广泛的哲学性质的书”,但是这显然不可能在短时间一蹴而就,于是决定先将过去的一些论文辑成集子出版,这便是《从逻辑的观点看》一书。
关于《从逻辑的观点看》这个书名的来历,还有一段小小的轶事。这个令人感到肃然的题目是作者在一次夜总会上偶然得之的。蒯因说:1952年,他和另一位美国哲学家亨利·艾肯一起同游格林尼治村夜总会时,他向后者谈了出版论文集的计划。当时歌星贝拉封特正在唱一支名为《从逻辑的观点看》的即兴小调,艾肯说这个曲名可以作为论文的书名,于是蒯因接受了这个建议。“从逻辑的观点看”一名虽得诸偶然,但作为该书的标题确是恰当的。此所谓“逻辑”乃指以现代数理逻辑为依据、为楷模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为弗雷格和罗素所肇始,为维也纳学派所发挥,为蒯因所继承。“从逻辑的观点看”这个标题鲜明地表现了蒯因哲学的渊源、路线和方向。
作品思想
(一)《论何物存在》
“存在”问题是令哲学家困惑的难题,其表述却异常简单,四个字就足够了:何物存在。蒯因在这篇论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独特而卓越的分析,得出了发人深省的结论。
为了澄清关于这个深刻混乱的问题,蒯因虚构了两个论敌——麦克西和怀曼——作为批判的靶子。需要强调的是,这二人虽然是假想的人物,他们的观点却是在常识和哲学学说中相当流行的。事实上,许多哲学家(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哲学家)的观点与这二人非常接近。因此,蒯因着力分析麦克西和怀曼论证中的破绽。
1、反驳
假定麦克西和蒯因就某物是否存在发生分歧。以“飞马”为例,麦克西主张飞马存在,而蒯因否认飞马存在。在这里,有两个原因造成了麦克西的思维混乱。其一是“存在”与“观念”的混淆。毫无疑问,麦克西和蒯因都承认关于飞马的观念,但是飞马的观念存在不等于飞马存在。一个对象与关于此对象的观念是两回事儿,例如,巴特农神庙与关于巴特农神庙的观念截然不同,前者是可见的,后者是不可见的。麦克西在面对巴特农神庙这个例子时还没陷入混乱,但是在面对飞马的例子时就犯了错误。显然,麦克西把飞马的观念存在等同于飞马存在。这种错误在哲学家的著作中屡见不鲜。
麦克西的第二个混乱在于把“存在”与“意义”混为一谈。当蒯因断言“飞马不存在”时,麦克西可以构造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反驳:
假定飞马不存在,则“飞马”这个语词是没有意义的;既然“飞马”这个语词没有意义,而“飞马不存在”这个语句包含了“飞马”这个没有意义的语词,所以,“飞马不存在”这个语句是没有意义的。于是,即使事实上飞马不存在,你也不能把“飞马不存在”这个事实说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论证并不仅限于“飞马”,对于一切被人们认为不存在的东西,人们都会感到这种尴尬:不能“说出”这个东西不存在。为了避免这种困境,蒯因诉诸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并对罗素的理论进行扩展和引申。
麦克西的要点在于,首先强调“飞马”这个语词是有意义的,而后从“意义”出发论证飞马存在。这种思路与传承自柏拉图的共相理论密切相关。人们见到红的房屋、红的玫瑰花、红的落日,于是很自然地认为,所有这些对象——房屋、玫瑰花、落日等等——具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即“红”这个属性所表示的意义。作为共相的“红”由此而生——麦克西主张,共相是存在的。
蒯因对此的反驳是,“共相存在”的结论依赖于一个特定的概念系统。麦克西所采用的概念系统预设了共相的存在;而人们完全可以采用另一个概念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人们只承认红的房屋、红的玫瑰花、红的落日,但是拒绝承认在这些房屋、玫瑰花、落日之间存在某种共同的东西,于是共相的存在并不成立。这里已经显示出蒯因在存在问题上的基本主张:何物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假设”的问题,人们采用某个概念系统,相应地就假定了某些对象的存在。某物之存在与否,取决于人们采用何种概念体系作为出发点。
不过麦克西还有另一种思路论证共相的存在:只要你承认“红”这个词的意义是存在的,就把这个意义称为这个词对应的共相,因此,意义之存在保证了共相之存在。蒯因要驳倒这种论证并不容易。从日常思维和日常语言出发,接受这种论证是很容易的。这是因为,在日常语言中“意义”是一个名词,人们很容易产生一种根深蒂固的联想:既然名词是某个对象的名字,那么“意义”这个名词也一定为某个对象命名。于是,人们自然地要求在世界中存在—个对象(或实体),人们称之为“意义”。为了驳倒麦克西,蒯因必须破除这种思维方式。他的策略是,拒绝承认“意义”这个词指称世界中的一个存在物。他接受“……是有意义的”和“……与……是同义的”这样的表达方式,但是尽量避免单独地使用“意义”这个名词。蒯因与麦克西的根本分歧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使用“意义”一词的方式:麦克西单独地使用“意义”这个名词,而蒯因把“意义”嵌入“是有意义的”和“是同义的”这两个形容词中,这两个形容词被视为整体性的。
下面考察蒯因的另一个论敌——怀曼——的主张。同麦克西一样,怀曼从“飞马”一词是有意义的得出“飞马存在”的结论,但是他明知飞马与其他人们承认其存在的对象不同——在人们所生活的世界中没有“飞马”这种东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怀曼拓宽了“存在”这个词的使用范围,即存在着两种对象:第一种是现实存在物;第二种是未现实化的可能事物。根据这种解释,“飞马”即一种作为可能事物而存在的对象。怀曼就是在这种意义上坚持飞马存在。
蒯因试图以归谬法攻击怀曼。如果接受怀曼的假定(未现实化的可能事物是存在的),则要面对诸多难以回答的问题,例如:在那个门口的可能的胖子,以及在那个门口的可能的秃子,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如何判断他们是否同一?他们是否遵循同一律?在那个门口究竟有多少个可能的人?等等。这些问题确实难以回答,但是并非完全无法回答。事实上,蒯因无法彻底驳倒怀曼,只不过指出了怀曼的理论是不简洁、不方便的。蒯因用以攻击怀曼的全部基础不过是著名的奥康剃刀原则——如无必要,勿设实体。
以上是通过驳论介绍蒯因的思想。从立论的角度阐释,蒯因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结为两个口号:“本体论承诺”;“存在就是可以成为约束变项的值”。
2、本体论承诺
由于这篇论文在哲学界的重大影响,“本体论承诺”已成为当代哲学家的惯用语。蒯因的重要贡献在于,把存在问题从本体论层次转移到语义学层次。
传统哲学深受一元主义、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和绝对主义的影响,如果两个理论体系就“某物是否存在”的问题发生分歧,根据传统哲学的通常立场,其中至少有一个理论体系是错误的。简言之,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存在就是存在,、木存在就是不存在,判决标准在于此物事实上是否存在。这种视角即属于本体论的层次。
从语义学层次考察存在问题,则某物是否存在取决于人们所采纳的理论体系。在一种理论体系中,某物存在,这不过是说,这种理论所依据的概念结构预先假定了此物存在——承诺就是假定;在另外一种理论体系中,此物不存在,这不过是说,这种理论所依据的概念结构没有预先假定此物存在(或者预先假定了此物不存在)。总之,此物是否存在是一个相对性的问题,分歧的根源在于作为出发点的概念结构不同,而这种不同无非采用的预设不同。人们不能说此一种理论是真的,彼一种理论是假的。
如果人们一定要在两种竞争性的理论中评判优劣,则不可能在本体论的层次上取得立足点。在理论竞争中,通常采用“简单性”的原则。简单性原则是经济层次或美学层次的原则,但不是本体论层次的原则。人们可以说,某一种理论比其竞争对手更方便,某一种理论比其竞争对手更美,但是不能说某一种理论比其竞争对手更真。尤其是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两种理论相竞争,在某一方面前者比后者更简单,而在另一方面后者比前者更简单。
因此。在语义学层次上,“何物存在”的问题转化为:采用的理论(或使用的语言)假定了何物存在。
3、存在就是可以成为约束变项的值
显然,对“存在”一词的用法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一,“存在”用来修饰一个专名,例如在“苏格拉底存在”中,“苏格拉底”是一个专名;其二,“存在”用来修饰一个摹状词,例如在“当今法国国王存在”中,“当今法国国王”是一个摹状词。在人们的日常语言中,两种用法都是常见的;在怀曼和麦克西的理论中,则为第一种用法;而蒯因反对第一种用法,坚持第二种用法。蒯因基于两个理由:第一,如果把“存在”用于一个专名,则断定此专名对应的对象不存在是自相矛盾的,例如,“苏格拉底不存在”这句话已然预先假定了苏格拉底是存在的,否则“苏格拉底”这个专名本身就是可疑的。事实上,前文介绍的麦克西的反驳就是这种思路。第二,人们完全可以设想一种语言体系,其中不包含任何专名,而仅以量词反映专名的功能。具体地说,一个专名可以转化为一个摹状词,从而取消专名。显然,这种思路来自于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既然专名可以取消,那么把“存在”用于专名就是不必要的,深入分析“存在”用于摹状词的情况才可以揭示所谓的“存在之谜”。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要旨如下。“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这句话转化为一个等值的语句:“有一个东西是现任的法国国王;只有一个东西是现任的法国国王;这个东西是秃头”。类似地,“当今法国国王不存在”转化为“或者没有任何东西是现任的法国国王,或者不止一个东西是现任的法国国王”。罗素的要点在于,经过转化以后,“当今法国国王”不再作为一个名词出现,而是表现在谓词之中,而“存在”不再作为谓词出现。进一步说,语言中的专名都可以理解为伪装成专名的摹状词。
根据摹状词理论可以消解麦克西对“飞马不存在”的分析。“飞马”是一个伪装成专名的摹状词,应当还原为“被柯林斯勇士柏勒洛丰捕获的那匹有翼的马”,相应地,“飞马不存在”还原为“或者不存在一个东西,它是一匹马,并且有翼,并且被柯林斯勇士柏勒洛丰捕获;或者存在不止一个东西,它是一匹马,并且有翼,并且被柯林斯勇士柏勒洛丰捕获”。
“存在就是可以成为约束变项的值”的意思是说:断定某一对象存在,等价于断定,在某个包含约束变项的语句中,这个对象可以作为常项代入这个变项。例如,“有些人是秃头”可以用谓词逻辑的语句表示为(∃x)B(x),其中B()表示“……是秃头”,而断定“当今法国国王”存在不过是说,在(∃x)B(x)中,把“当今法国国王”代入x会得到一个有意义的语句。
蒯因的贡献在于,以往的哲学家在本体论的层次上讨论“何物存在”问题,而蒯因把问题转化为语义学层次的问题,即一种理论(或一种语言)预设了某物存在。从技术角度说,一种理论(或一种语言)是否预设了某物存在,表现为此物是否可以代入一个变项。需要注意的是,蒯因的理论需要一条关于世界的假设,即菜布尼兹所说的“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没有这条假设,他的理论恐怕行不通。蒯因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条假设是其理论所必需的,而这条假设其实是本体论性质的。
(二)《经验论的两个教条》
这篇文章所批判的经验论主要指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作为一个组织,维也纳学派在二战以前解体;但是其影响在二战以后达到巅峰,在英语哲学界居主流地位。蒯因的文章对维也纳学派的核心原则进行了彻底批判,许多当代哲学家认为,逻辑经验主义研究纲领的没落由此而始。
蒯因认为,现代经验论根植于两个教条:其一是分析的真理与综合的真理有根本性的区别;其二是每一个有意义的陈述可以还原为经验陈述。蒯因批判这两个教条的立足点是“整体论”。
1、分析性
由于《纯粹理性批判》的重大影响,“分析性”概念受到哲学家的普遍关注。根据康德的理解,如果在一个主谓判断中主词的含义已经包含了谓词的含义,则此判断为分析判断。例如,在“未婚的男人是未婚的”中,主词“未婚的男人”已经包含了谓词“是未婚的”的含义,这个语句明显为真——人们无须把这个判断与经验事实进行比照就可以知道它是真的。分析判断的特点在于,仅凭语意分析就可以知道其为真,无需诉诸经验。简言之,分析判断是根据语言为真的,而非根据事实为真的,分析判断的真不依赖于经验事实,不受经验事实的反驳,人们无法设想一个分析判断为假;反之,如果在一个主谓判断中主词的含义没有包含谓词的含义,则此判断为综合判断。人们不能仅仅凭借语意分析就知道一个综合判断的真假。例如,在“苏格拉底是雅典人”中,人们不能仅仅从主词“苏格拉底”中分析出“是雅典人”这个属性,这个判断的真假不能仅仅根据语言确定,必须参照于事实——如果经验事实表明苏格拉底是雅典人,则此判断为真;反之,如果经验事实表明苏格拉底并非雅典人,则此判断为假。
分析性与综合性的重要差别在于:分析判断在内容上是空洞的,因其无所言说而必然为真;而综合判断在内容上不是空洞的。简单地说,分析判断大致相当于日常语言所说的“同语反复”,是空洞的真理。直观地看,一个分析判断为假是不可设想,而一个综合判断为假是可以设想的。例如,虽然人们知道事实上苏格拉底是雅典人,但是苏格拉底不是雅典人是可以设想的;相反,“未婚的男人是未婚的”不仅事实上为真,人们甚至不能设想其为假。但是康德认为,有一类重要的综合判断,不仅事实上为真,而且必然为真,人们无法设想其为假,此即“先天综合判断”。例如,在康德看来,数学中的真命题和物理学(主要指牛顿力学)中的定律就属于先天综合判断。不过,维特根斯坦彻底推翻了康德的理论。维特根斯坦认为,在逻辑之外无必然性可言,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并不存在。于是,一切必然为真的命题都是在内容上空洞的,即逻辑重言式(同语反复)。
维也纳学派深受《逻辑哲学论》的影响,延承维特根斯坦,把全部有意义的命题分为两类——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于是,一切真命题要么是分析的真理(空洞的同语反复),要么是综合的真理(因经验而为真)。这是维也纳学派的核心主张,而蒯因正是要颠覆这种观点。这就是蒯因要批判的第一个“教条”。
维也纳学派与蒯因的分歧已经非常明显。维也纳学派相信综合陈述与分析陈述之间的截然分界(延续康德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前者之真依赖于语言之外的事实,后者之真依赖于语言。一个陈述的真理性可以分析为一个语言成分和一个事实成分,在某些陈述中,事实成分等于零,于是此陈述即分析陈述。而蒯因根本否认这种截然的分界,虽然人们可以体察到综合陈述与分析陈述之间的差别,但是二者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个语句中,其事实成分与语言成分是混杂在一起的,人们难以断定这个语句仅仅依赖语言成分为真。
考虑两个例句:例句一,“没有一个未婚单身汉是已婚的”;例句二,“没有一个单身汉是已婚的”。例句一是明显的分析陈述,但是例句二是分析陈述吗?维也纳学派为了捍卫自己的主张,必须提供一个严格的界定标准,使例句二成为无可争议的分析陈述。蒯因替论敌设想了三条出路:诉诸定义;诉诸可替换性;诉诸语义规则。蒯因表明这三条出路都行不通。
2、还原论
还原论与意义的证实说密切相关。所谓的“意义的证实说”是经验主义者广泛接受的一种意义理论,即认为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在经验上确证它或否证它的方法。证实说可以充当意义标准,把有意义的陈述与无意义的陈述加以区别。在维也纳学派看来,一切形而上学陈述都是无意义的陈述,因为这些陈述既不可经验地确证,也不可经验地否证。
如果接受意义的证实说,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一个陈述与确证(或否证)它的经验是如何关联起来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导致了还原论。
根据蒯因的总结,还原论表现为两种样式。其一是彻底的还原论,即认为一个有意义的陈述可以翻译为一个关于直接经验的陈述。为了辩护这种立场,需要详细地规定一种感觉材料的语言,而后表明从这种语言出发可以建构起足够丰富的语言。另一种样式的还原论比较温和。这种主张认为,每一个综合陈述与一类感觉事件相关联,一个感觉事件的发生可以增加(或减损)这个陈述为真的概率。
显然,无论是彻底的还原论,还是温和的还原论,均依赖于一个假设:一个陈述可以孤立地与经验进行比照,即人们可以单独地确证(或否证)一个陈述——这正是蒯因所要批判的。蒯因的结论是,在讨论经验意义时,既不能以语词为单位(如洛克和休谟的经验主义所主张的),也不能以陈述为单位(如现代经验主义所主张的),而应以整个科学为单位。这种视角充分显示了蒯因的“整体论”立场。人们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理解蒯因的整体论:人们的知识或信念整体上构成一个网络结构,这张网的各个节点是诸陈述,而各个陈述在逻辑上相互联系。这张网中的每个陈述并非各自独立地与经验相关联,相反,这张网在整体上与经验相对应。这种网在边界之处与经验相比照,经验迫使某些陈述进行调整,而这种调整凭借陈述之间的逻辑联系传播到整个网络。任何特殊的经验与网络内的任何特殊陈述都没有关联,经验与陈述之间的关联是经验之整体与陈述之整体之间的关联。
在批判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之后,蒯因自己依然以“经验论者”自命,不过他所坚持的经验论是“没有教条的经验论”。把整体论的视角融入经验论之后,产生了—个重要的哲学后果:蒯因不相信科学的概念系统与其他概念系统(例如神话传说的概念系统)相比在本体论上的优先地位。诚然,科学的解释系统比神话更优越,蒯因本人也更青睐科学的解释系统,但是这种优越性仅仅以实用为根据。就基本原则而言,蒯因是实用主义者。
(三)其他论文
1、《语言学中的意义问题》
在《论何物存在》中,蒯因已显示了一种用词方面的偏好:尽量避免使用名词性的“意义”,代之以形容词性的“是有意义的”和“是同义的”。“意义”一词的名词性用法会导致意义与指称的混淆,哲学家很容易把“意义”误解为一种实在的存在对象,而“意义”即此对象的名称。如果抛弃名词性的“意义”,转而诉诸“是有意义的”和“是同义的”,可以避免这种误解。这篇论文的目的在于建立对“是有意义的”和“是同义的”这两个词的清晰理解。
语言学家对一种语言中的表达式(包括词和句)的理解包括语形学和语义学两个层次。简单地说,语形学层次的问题是如何对表达式进行分类——某些表达式被这种语言接受(被视为“是有意义的”),而另一些表达式不被接受;语义学层次的问题是语言中的表达式如何与语言之外的东西(世界或经验)相关联。蒯因刻意避免讨论语言之外的东西,因而集中讨论语言中两个表达式之间的“同义性”关系。
蒯因设想,语言中被接受的表达式(蒯因称为“有意思的序列”)构成的类可以用四个顺序递增的序列——H、I、J和K——刻画。H是语言学家通过经验观察建立起来的类,涵盖一切已经观察到的被接受的表达式,排除了一切不被接受的表达式,是一个已完成的记录;I是对H的拓广,涵盖一切已经观察到的被接受的表达式,同时也包括那些尚未被观察到但可能被观察到的被接受的表达式,是一个增长着的记录;J是对I的拓广,涵盖过去、现在和未来—切可接受的表达式,这个类不再以“记录”的形式展现;最后,K是对J的拓广,包括一切可能被说出的被接受的表达式。语言学家有可能形式化地构造K(例如借助递归方法),从而建立“是有意义的”这一概念,而无须涉及“意义”这个概念。类似地,“同义性”的概念可以通过定义一个类来建立,这个类的元素是由同义词构成的对子。
2、《同—性、实指和实在化》
这篇论文对“同一性”“实指”和“实在化”进行了细腻、精致的分析。“实指”是一种活动,其功能是在语词和对象之间建立关联。例如,一个人指着一条河说:“这是卡斯特河。”说者通过这个动作向听者传达了一个信息:“卡斯特河”这个语词用来指称眼前的这个对象。
同—性与实指的关系在于,如果没有同一性,会出现这种局面:说者面对卡斯特河做出n次实指,其实每一次实指的对象都不相同(“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于是,“卡斯特河”这个语词并非指称一个对象,而是指称n个对象。如果假定了同一性,则问题得到解决:n次实指指称一个相同的对象,听者可以对n次实指进行归纳。从而猜测出这个对象。
当人们就一般语词——例如“红”“正方形”——进行实指时,会遇到实在化问题。这类语词不表示具体对象(某个红色的东西,某个正方形等等),而是指称共相。显然,人们无法面对抽象的“红”和“正方形”做出实指。一种蒯因反对的广为流传的观点认为,存在着“红”和“正方形”之类的抽象对象,这就是对一般语词做了实在化理解。蒯因的解释是,人们首先面对具体的对象——例如某个具体的正方形——做出“这是正方形”的实指,而后在此基础上建立“正方形性”或“正方形的类”的概念,此时需要借助一个基本算子“……性”或“……的类”。
3、《数理逻辑的新基础》
蒯因在这篇论文中建立了一个严谨而简洁的公理化系统。学习这个系统有利于深入理解本书所应用的技术手段。
4、《逻辑与共相的实物化》与《意义和存在推理》
这两篇论文延续了《论何物存在》中的主题,在技术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腻、精微的讨论。
5、《略谈关于指称的理论》
蒯因区分了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根据蒯因的理解,意义理论主要涉及意义、同义性、具有意义、分析性、蕴涵式的分析性等概念。而指称理论主要涉及命名、真理、指谓、外延、变项的值等概念。为了说明指称理论的研究内容以及主要难题,蒯因概要地讨论了几个著名悖论,包括说谎者悖论、格雷林悖论、贝里悖论和蒯因悖论。这篇论文涉及复杂而艰深的逻辑技术。
6、《指称与模态》
这篇论文讨论了可替换性原理失效的情况。对于两个词“a”和“b”,如果a=b,则在一个包含a的真语句中把a替换为b,结果依然是一个真语句。这条原理在以下例子中失效:
例一:佐佐内=巴巴雷利;佐佐内由于身材高大而有此称呼;把“佐佐内”替换为“巴巴雷利”,得到“巴巴雷利由于身材高大而有此称呼”。
例二:西塞罗=图利;西塞罗包含三个字;把“西塞罗”替换为“图利”,得到“图利包含三个字”。
例三:特古西加尔巴=洪都拉斯的首都;菲利普相信特古西加尔巴在尼加拉瓜;把“特古西加尔巴”替换为“洪都拉斯的首都”,得到“菲利普相信洪都拉斯的首都在尼加拉瓜”。
例四:行星的数目=9;9必然大于7;把“9”替换为“行星的数目”,得到“行星的数目必然大于7”。
弗雷格和罗素关注过可替换性原理失效的问题,弗雷格的解决方案是区分正常指称和间接指称,罗素的解决方案是区分摹状词的初现和再现。蒯因的解决方案是区分“纯指称性的出现”和“非纯指称性的出现”,后者被蒯因称为“指称不明”(referentially opaque)。蒯因的方法与弗雷格和罗素非常相似,但是蒯因对问题的理解更为深刻,讨论的领域也更加全面。
作品影响
《从逻辑的观点看》出版以后引起较大反响,1980年时已有西班牙文、意大利文、波兰文、德文、日文译本问世,1987年中文译文出版。其中头两篇论文——《论何物存在》和《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尤受瞩目,前者被辑入24本论文集,译为7种文字;后者被辑入25本论文集,译为6种文字。这两篇论文对当代西方哲学曾产生强烈的影响,蒯因提出的一些观点在西方哲学家中间曾引起长时间的反复的争论。
作者简介
蒯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1908—2000)是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美国分析哲学和新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1908年6月25日生于俄亥俄州阿克伦。1933年6月被聘为刚刚成立的哈佛大学研究员社团的初级研究员;1936年担任哈佛大学哲学系讲师,1941年晋升副教授。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1942年9月蒯因加入美国海军,从事破译德国潜艇密码的工作,1945年退役。1946年他重回哈佛任教,1948年7月晋升正教授,兼任研究员社团高级研究员和兰德公司顾问。1978年退休,2000年12月25日逝世。蒯因是高产作家,出版数十部专著和大量论文,主要著作包括《从逻辑的观点看》(1953)、《词与物》(1960)、《集合论及其逻辑》(1963)、《悖论的方式及其他论文》(1966)、《本体论的相对性》(1969)、《指称之根》(1974)、《理论和事物》(1981)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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