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是皮亚杰的一个重要术语。七八岁以前的儿童,由于思维发展的社会性相互协作发展的局限性,认为规则是来自父母、政权或上帝,因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单方面尊重的强制性规则。但是这种权威性要依赖于发出命令的人是否在场,如不在场命令就失去效力,这时儿童也只产生短暂的不安。使儿童的道德判断从他律向自律过渡是家庭和学校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儿童道德发展乃是由他律的道德逐渐地向自律的道德过度的过程。“他律”就是以他人的价值标准作为道德判断标准。年幼的儿童还不能理解社会道德标准的实质,他们常常把父母或老师的话绝对化。凡是能得到父母或老师肯定和赞扬的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例如,问儿童如何解释下述情况——一个男孩,当他妈妈不在家时,看护他的弟弟,但妈妈回来后却打了他一巴掌。4岁儿童大多简单地回答,这个男孩不好,因为他挨打了。5岁儿童会说,他一定是做了某件坏事才挨打的。为了说明这个看法,有的儿童甚至还假编了一些坏事。上述例子表明,年幼儿童的道德判断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的,具有客观的性质,是一种
他律水平的道德。小学低年级学生的道德评价主要依赖于教师和家长的评价,也处于道德他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