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宽限期
财会领域术语
付款宽限期是指各项应交款除指定交款日期外,还允许有一定宽限期限的规定。这种宽限期一般多用于财产保险交纳保险费方面,尤其是法定财产保险或数额较大的企业财产保险更适用。例如,我国50年代的财产强制保险和现行企业财产保险,规定保险费交付的宽限期为15天。就是说,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的15天内交付保险费。
保户参加投资、保险两全性的保险时所交纳的储蓄性、还本性的本金。两金保险是以储金的利息收入或运用储金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保险公荀将本金返还给保户。保户储金是负债类科目,而不是收入类科目。收入时贷记本科目,返还时借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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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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