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仙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设施、场所、警车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领导分工
局长张致学: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汪娟: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大调解基层治理体系和综合司法改革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队伍教育整顿、文明单位建设、共青团、妇联、老干、关工委等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包括队伍建设)、安置帮教、人民法院陪审员和人民检察监督员选任、扫黑除恶、反诈禁毒等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政治部、基层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仙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光前: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与执行体系建设。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依法行政专项督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
仙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正雄:负责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审查、备案和清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法规应诉科、行政复议科。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汤文军: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律师行业管理、司法鉴定等工作。牵头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建办。联系律协、法学研究会工作。
仙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涛:负责局机关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障、指挥中心、机关文字综合信息、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司法行政统计、财务、本系统政务公开(包括“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网站和新媒体管理等)、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分管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络小南社区、武汉商会。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邓薇:负责社区矫正、监狱远程会见、工会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工会、社区矫正科(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调研信息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
(三)法规应诉科。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市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办理以市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科。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市司法局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申请省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协调处理各地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权争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六)基层科。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章制定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协会。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社区矫正科(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应帮助等工作。
(九)财务装备科。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政治部。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服务承诺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仙桃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向全市人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科受理、集中报批、承诺办结”的运行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科室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服务制。
二、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加大党务政(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三、规范执业行为,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执业行为,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执业中遵循诚实信用,不作虚假承诺,不进行虚假宣传,不大包大揽,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扩大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禁止借法律援助之名办理任何形式的有偿案件,不得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不负责任,损害受援人利益。
五、落实问责制度,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推、拖、扯、转”、“吃、拿、卡、要”等的投诉,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干部在环境建设工作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晋升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深化“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依据省委、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我局继续推进“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活动的开展,领导保持带头走访,广大干警按规定走访,做到勤问、勤查、勤看、勤听,务必将企业反映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好,确保干警助企、促企、护企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3月,仙桃市司法局张沟司法所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确定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