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经济贸易局
仙游县政府机构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1】86号)和《中共仙游县委、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仙委[2012]23号)精神,设立仙游县经济贸易局(加挂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工商领域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我县有关工业、内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内贸方面的规划、计划、导向目录等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内贸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内贸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提出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拟订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能源行业管理和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及民爆器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归口负责民爆等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六)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负责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承担有关商贸服务业、典当业、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应急商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猪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贸易局设 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日常事务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建立健全局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资产采购和管理。
负责系统党委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信访、计生、精神文明工作;抓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具体承担县综治委布置的工作
(二)企业发展股(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指导、推动工业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管理;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结构调整;监测分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日用消费品及轻纺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能源装备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按规定承担煤炭、电力、机械装备及化工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仙游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商贸股(县第三产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有关商贸服务业(含有关商业、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贸行业文明建设;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领域科技和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监测分析第三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第三产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第三产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第三产业政策、措施、年度目标落实完成情况;
(五)执法股(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调查研究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局、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我县有关经贸方面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全局经贸行政执法;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和承担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管理和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依法负责民爆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内贸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工作。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工作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运行股
组织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建立工业发展协调、分析、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承担县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综合分析工业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范;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依法承担工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技术创新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依法承担工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划入县经贸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三)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产业振兴、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日常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协调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加强煤、电、油、气、运调度和保障工作;强化全县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和监测,加强综合协调,指导能源结构调整;加强全县节能监督管理,规划、指导、协调、监督、促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全县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我县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五)加挂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牌子。
(六)加挂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七)落实闽政文[2009]33号文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人员编制
县经济贸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16 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名3、经贸系统专职副书记1名;支前办副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9 21:3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