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英
革命烈士
代英(1956.10—2002.5.6)。牟子镇马边河村二组人。她于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调通江人民公社信用社工作任出纳员。2002年5月6日,在“5.06”特大金融抢劫案中,被歹徒杀害而壮烈牺牲。2003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代英同志为革命烈士
人物履历
代英(1956.10—2002.5.6)。女,牟子镇马边河村二组人。她于1976年4月在牟子信用社任出纳员,1989年5月调通江农村信用社凤凰路储蓄所任出纳员。于2002年5月6日,在“5.06”特大金融抢劫案中,为保护国家资金与犯罪嫌疑人英勇博斗,被歹徒杀害而壮烈牺牲。2003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代英同志为革命烈士。
事件经过
2002年5月6日早晨8时,代英同会计任素兰随运钞车按时到通江镇农村信用社凤凰分社上班,代英手提装有22万余元营业款的钞箱从后院进入上班岗位时,突然冲出3名蒙面持刀抢劫犯。代英和任素兰临危不惧,大声呼喊“有人抢劫,抢人啦!”代英奋不顾身同歹徒争夺钞箱,任素兰挥舞塑胶狼牙棒同歹徒英勇搏斗。歹徒见代英拼命保护钞箱,便向她的腰部和胸部连刺三刀,抢走钞箱。代英捂着血涌的伤口,走走爬爬30多米到一个医药门市呼救“快打110!快!快!歹徒抢钱啦……”便昏了过去。同时,任素兰被歹徒捆绑后,仍不停地呼喊:“杀人了!抢钱了!”歹徒举起匕首喝道:“不准喊!再喊老子杀了你!”任素兰临危不惧,仍继续高喊。任素兰被歹徒一刀刺中肋部,她见歹徒仓皇逃走,急忙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电话,便昏迷过去。代英被赶来的人扶上车时,她用微弱的声音说:“记住,是两个年轻人抢的。”代英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因失血过多停止了呼吸。任素兰被歹徒刺断第十根肋骨,洞穿了膈肌,右肝静脉断裂,经医院及时抢救生还。
所获荣誉
2003年2月24日,市中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向革命烈士代英、乐山金融卫士任素兰同志学习的决定》。2002年7月3日,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追授她为“乐山金融卫士”;2003年2月25日,乐山市市中区妇女联合会追授她“三八红旗手”;2002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给予她见义勇为的嘉奖;2003年1月7日,省人民政府追认代英为革命烈士,2003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代英同志为革命烈士。
参考资料
牟子记忆丨五彩斑斓的城郊小镇.乐山市中区新闻网.2020-05-25
代英--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乐山理论网.2011-09-20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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