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令是命令的类别之一。用于国家行政领导机关及领导人宣布人员任免。
全文由标题、正文,发布人署名和日期构成、写法和内容都较简单,标题不写事由,只写明文种和发布机关或发布人姓名及职务。正文先写根据,再写被免人的名字及职务。如果被任或被免的人员只一位,可接着写下去,不必另起行。此类命令,可任免一人时使用,也可任免数人时使用。1989年10月21日,杨尚昆主席下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令。其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内容是“任命黄志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加拉瓜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免去俞成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加拉瓜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没有权力使用这类命令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常以任免性“决定”、“通知”、“批复”等文种形式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