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尽言,生卒年不详,字元受,眉州
眉山(今属
四川)人,徙居华亭。任象先子。
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
进士及第。二十七年,为婺州教授。居下僚,论事慷慨。三十年,由平江通判迁京西南路转运判官。孝宗隆兴元年(1163)权发遣
赣州,移知
镇江府。有《小丑集》已佚。事见《
宋元学案》卷九九。
任尽言,字元受,事母尽孝。母老多疾病,未尝离左右。元受自言:老母有疾之忧,或以饮食,或以燥湿,或以语话稍多,或以忧喜稍过,尽言皆朝暮候之,无毫发之差,
五脏六腑中,尽皆洞见曲折,不待切脉而知,故用药必效,虽名医不逮。张魏公(
张浚)作都督,欲辟之入幕,元受力辞曰:尽言方养亲,使得一神丹,可以长年。必持以遗老母不以献公也,况能舍母而与公军事耶?魏公太息而许之。(出自《
老学庵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