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继圣律师,一级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首席律师。现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从1949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0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
外交系就读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助教、
外交学院讲师;1975年后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1985年2月起,历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1989年2月至1993年,任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曾担任
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主要有:纺织工业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五金矿产总公司、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煤炭总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
任继圣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工作经验。参与过许多国家重大项目(如资源开采、卫星发射、反应堆建造等)和各种重大涉外项目的谈判,办理过大量的国内外重大
疑难案件,在律师界具有巨大影响,是我国最著名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