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选课
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
任选课:指的是为了活跃校园的学习气氛,丰富学生的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特长,根据集体教育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的需要,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通常情况下,由学校教务处或者教研组讨论研究开设出任意选修课程,委派好任课教师(可以2名教师同上一门或一节课),对开设出的选修课进行命名并对其内容做出精要地简介(简介内容包括是课程的主要内容,主要上课方式或特点。),以供学生选择时参考。
英文翻译
任选课:Free choice of course
任选课的管理
一、教学管理
1、采用定人定位,严格考勤制度
(1)学生参加任选课必须携带听课证,并接受任课教师与校教务处的检查。
(2)严格点名制度,上课前和上课后各点名一次。为了方便点名,教师要基本排定学生的座位,学生在对号入座。并将座位表在开课后上交教务处一份,以便教务处抽查。
(3)严格请假制度。任课教师要确保参加本选修课学生的到位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学生名册中注明理由或原因。
(4)课任教师应及时将出勤情况反馈到教务处。学期结束后将点名册上交到教务处。
2、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
(1)由任课教师负责该课的纪律、卫生、财产管理和课堂安全等问题,确定临时班长,负责选修班级的事务,要管理好上课秩序,确保无意外事故的发生。
(2)若在课堂中开展活动的,必需把对邻近课堂的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3)要求各指导老师上课有计划、有教案、课后有作业;严禁教师迟到、早退、脱岗、缺岗或私自调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4)建立任课老师与班主任每周联络制,把学生在选修课中的问题及时向该学生的班主任反馈,以便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二、财务管理
1、任选课上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清洁所用场地的环境卫生与恢复场地设施的原貌,并对所用场地的财产负责。
2、任课教师需要学校提供场所或需添置教学设备的,请事先告知教务处。
三、资料管理
1、任选课开设完毕后,教师要把点名册上交教务处存档。
2、任课教师在期末放假前一周将本学期的选修课资料和教案上交教务处。
任选课的考核
1、任选课的考核一般为考查科目,形式由任课教师安排。经考核合格的可取得相应的学分。任选课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考、重修或改选。
2、对于任选课,学生无故缺勤三次或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学分记为“零分”。
3、无故缺考及违反考场纪律者,该课程记“零分”,不给学分,并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不予补考,另外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若要重修,须写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重修该课程。
4、学生申报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得取得相关课程学分。
参考资料
永康市职技校《任选课》常规管理细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6-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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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选课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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