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企业控制规范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刚刚联合并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德勤表示,指引将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减少商业欺诈风险。但新指引无法彻底杜绝企业“做假帐”。
意义
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背景介绍
这一套控制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自正式实施之日起,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
2002年,由于安然公司等大型企业的财务丑闻“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又名“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以及职能。
优点
有助于降低商业欺诈提高财务信息可靠性
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组全国主管合伙人刘伟杰表示:“基本规范旨在提升中国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然而,许多企业发现由于缺乏应用指引,基本规范很难得到落实。新颁布的指引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为中国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供更清晰的指导。”
德勤中国公司治理中心于2010年2月及3月针对约100家中国上市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的上市公司认为加强并完善内部控制程序是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最佳方法。刘伟杰称,公司治理在中国内向型及外向型投资不断增长的形势下日益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有效的内控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与可靠性,这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决策的重要依据。
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合伙人杨莹向网易财经表示,多数国家的法律及法规要求所有企业遵守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则。因此,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因违反准则而招致严重后果。“应用指引将促进企业对这些法律、法规及准则的遵循,有效的内控可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此外,财务报表还可能受到商业欺诈风险的影响,包括企业管理层故意伪造财务资料或操纵财务数据。有效的内控能促进企业遵守财务报告的相关准则,故此,能有效降低公司欺诈风险。”她说。
缺点
无法完全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由于国内不少上市公司经常被指财务造假,甚至一些IPO过程中新上市企业也被指招股文件有虚假陈述。网易财经问及是否此次五部委内刊指引颁布后,能否彻底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杨莹的答案是否定的。
她认为,任何的法规都会牵涉到一个执行的有效性,美国的财务法律制度非常完善,但还是爆发了安然、世通这样的大企业财务造假事件;其次,企业内控只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内控对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等等都有相应要求,但如果企业出现内部人串通的情况,内控体系就会失效,这就是有的企业制度和实际执行是“两张皮”的原因;最后,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的每个层级都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企业的管理层凌驾于制度之上,把企业的监事会、内部审计委员会这样的监督机构当做摆设,内控指引也就只是纸面上文字了。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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