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堪达尔 (1779——1811),系
额敏和卓的第六子,乾隆四十四(1779)年承袭了吐鲁番郡王爵,成为吐鲁番郡王。
乾隆五十三年(1788),乾隆帝谕曰:“吐鲁番
郡王伊斯堪达尔,前入觐时,朕观其枋具尚堪造就”,因喀什噶尔三品
阿奇木伯克鄂斯璊病故,所遗之缺“即著伊斯堪达尔补援”。伊斯堪达尔去喀什噶尔任职,吐鲁番的游牧事宜由其兄色普拉办理。清朝赏给伊斯堪达尔100两银,作为迁徙家口之用。“伊斯堪达尔虽系郡王,在
乾清门行走,但初赴喀什噶尔
阿奇木伯克任,
明亮、博兴诸事务须指示”。
乾隆五十三年(1788)8月,乾隆帝对明亮奏到各折未令伊斯堪达尔列衔一事谕曰:“伊斯堪达尔系朕世仆,且系
郡王,职分较大,著传谕明亮,只嗣后喀什噶尔一切事件,俱著一体列衔。”后来,乾隆又规定了列衔名次:“伊斯堪达尔乃旧臣仆,且系
郡王,嗣后奏事衔名,著在明亮之次,博兴衔名,著在伊斯堪达尔之次开列。”
1759年,新疆的
大小和卓木叛乱平定后,
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子
萨木萨克逃往
浩罕、布哈拉等地,后曾遣人至喀什噶尔与
伯克私通信息,并派人代其科敛银两,准备谋叛。“伊斯堪达尔遵照明亮等交派,将萨克所遣回子巴喇特拿获,亦能感激朕恩,实心奋勉从事。著加恩赉赏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二对,以示鼓励”。
乾隆五十八年(1793)2月,乾隆帝又因
明兴等的奏折中未列伊斯堪达尔名进行申斥,“伊(指伊斯堪达尔)系朕旧日得力回臣,且办理郡王事务亦妥,前曾降旨,令凡有关系回人事件俱著列名。似此两奏,非有关回人之事乎?何以不列伊名!嗣后即著将伊斯堪达尔作为协办大臣,凡遇事俱列名同奏”。然后又对伊斯堪达尔进行劝诫,“从前
玉素布系哈密回人,额敏和卓系吐鲁番回人,伊等一味袒护所属,欺凌本处回民。今朕将伊斯堪达尔作为协办大臣,受恩深重。须感戴朕恩,将伊所属吐鲁番人,严加约束,诸事秉公办理,断不可欺凌喀什噶尔回民,果能奋勉,不唯于事有益,而众人亦皆心服,庶可长受朕恩矣”。
同年,永保上奏朝廷,“伊斯堪达尔人甚谨慎,诸事奋勉,请赏戴花翎”,乾隆帝认为“所奏甚是”,“伊斯堪达尔曾在
乾清门行走,爵本
郡王,又系阿奇木
伯克,明亮、明兴、
雅德等在任多年,并未代伊奏请赏戴花翎,殊属非是。伊斯堪达尔著加恩赏戴三眼花翎,以示朕笃念故回仆至意”。
乾隆五十九年(1749),边卡侍卫上行走之护军校察起图等,与
安集延贸易人串通舞弊。乾隆甚为生气,“卡上官员兵力,理应稽查商人出入,乃胆敢贪贿,商同安集延贸易人等,少开包货,希图漏税,殊甚藐法”。对此案所涉及人等进行严惩,“伊斯堪达尔设法访获隐藏货物,亦属奋勉”,乾隆对伊斯堪达尔又行赏赐。
嘉庆元年(1796)嘉庆登基,乾隆称太上皇帝,“太上皇帝幸瀛台,回部吐鲁番郡王
阿奇木伯克伊斯堪达尔等……于西门外瞻觐”。
嘉庆二年正月辛亥,“太上皇帝御紫光阁。赐……吐鲁番郡王阿奇木伯克伊斯堪达尔等十六人……宴,并赏赉有差”。
乾隆故世后,伊斯堪达尔“甚为哀恸”,他为感戴皇恩,“阖家暨诸
伯克头目小回民,俱照内地例,缟素成服”。嘉庆帝知悉后,“即照伊斯堪达尔所请,准其率子
玉努斯前来恭谒梓宫”。
嘉庆十年(1850),伊斯堪达尔去北京朝觐,“是幸瀛台,阅冰枝,喀什噶尔三品伯克伊斯堪达尔等四人……于
西苑门外瞻觐”。并在保和殿赐宴,“上进酒,召……回部吐鲁番
扎萨克郡王伊斯堪达尔……至御座前赐酒成礼”。
嘉庆十六年(1811),伊斯堪达尔病故,清“赏银300两治丧,以其子
玉努斯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