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伊州党发[2002]15号),设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同时挂自治州党委信访局的牌子)。自治州信访局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是负责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
机构地址
伊宁市斯大林街60号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州的信访工作。
研究草拟自治州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各县市、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检查、协调指导自治州县市、部门的信访工作。
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了解掌握信访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伊犁州信访局下设2个处和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处、业务处和信息网络中心。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公文处理、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处。负责接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到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信访局机关的来访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其他组织写给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以及领导同志交办的来信;转办、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对自治州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自治州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及指导、升级、维护、人员培训。
现任领导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青梅(主持工作)。主持州信访局和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合来提·库尔班。负责中央、自治区信联办、信访局交办案件以及州领导批办重要信访件的转办、交办、督办;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信、人民建议征集;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事项登记录入、网上信访办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吾尔曼·吐尔逊艾力。负责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副局长:范雷、马培勋。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伊犁州政府.
内设机构.伊犁州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4 14:48
目录
概述
机构地址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