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史志的编纂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兵地融合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对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法规和执法处。协助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综合协调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审核各县市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执行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自治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处。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以及重大项目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处。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六)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处。执行国家、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自治区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测绘资质资格;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市场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七)地质勘查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编制
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信息发布,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监督管理
古生物化石。
(八)矿业权管理和自然资源权益处。执行国家、自治区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和金属、
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承担权限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九)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现任领导
努尔别克·阿依甫 党组副书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负责州自然资源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党的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经济工作、计划生育工作、“1+3+3+改革开放”工作、“访惠聚”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分管法规和执法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处、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处。
联系伊犁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奎屯市自然资源局、
霍尔果斯市自然资源局、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伊犁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魏义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处、地质勘查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矿业权管理和自然资源权益处。
协助局长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处、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处。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经济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工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旅游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工作。
联系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巩留县自然资源局、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都拉塔口岸分局、伊犁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娄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访惠聚”驻村工作及加尔托汗村、乔拉克布拉克村驻村工作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刁秀山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协助局长分管党的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意识形态工作、审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访惠聚”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群众工作、精准脱贫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联系
伊宁市自然资源局、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昭苏县自然资源局、奶牛场分局、伊犁州征地整理中心。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冷别克·阿布都拉 副巡视员
协助局长分管法规和执法处。协助局长分管信访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展 局长助理
协助局长联系伊犁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协助分管人才引进、对口援疆等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