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11月伊甸一行抵达
大吉岭,通知
不丹政府命令达林托克宗宗督到边界迎接,并协助运送行李,否则将视为不友好行动。
当时正值不丹内乱,不丹政府不愿接待伊甸使团。伊甸使团不听从不丹方面的多次劝阻,一意孤行,于1864年3月15日抵达
普那卡,把英国的条约草案呈送大臣会议讨论。不丹方面拒绝接受。
英国指责不丹政府掠夺锡金和库奇·比哈尔及东印度公司臣民,要求归还被掠夺的财富;同时要求不丹把与
锡金以及库奇·比哈尔的一切争端提交英国政府仲裁,要求不丹政府同意在其首都常驻一名英国代表,两国之间实行自由商业和贸易。
不丹方面要求归还被英国占领的阿萨姆
杜阿尔谷地,拒绝英国代表常驻不丹首都和两国间实行自由贸易和商业。伊甸亦拒绝不丹方面的要求,遭到不丹方面不礼貌的对待。不丹要求伊甸按不丹的条件签约,否则将遭监禁。
由于使团孤立无援,难以逃脱,1864年4月29日,伊甸被迫在不丹提出的条约上签字。他同时指出,他无权签署这份条约,草签对印度政府没有约束力。伊甸使团的失败导致了1864年的
英不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