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辙布(?—1795),
正蓝旗蒙古永禄佐领下人,清代官吏。
和珅门生,乾隆年间
福建省布政使(清代掌管全省财政与人事大权的官)特大腐败案要犯之一。
乾隆六十年(1795年)三月,
福州将军魁伦密奏风闻福建各属仓储大半亏缺,而非实储,乾隆即命
闽浙总督伍拉纳、
福建巡抚浦霖革职,交魁伦会同署闽浙总督
长麟等审办。经查,“福建各州县仓储因交待牵混,亏项未随时买补,侵挪掩盖,致亏帑项二百五十余万两。”在乾隆的严谕督催下,经过数月的反复研讯,究出
伍拉纳任内得受监规银十五万两,收受属员馋嘴馈送银九千余两;
浦霖任内得受监规银二万两,收受属员馈送银九千余两,查抄原籍家产发现现存银及埋藏银多至二十八万两;福建布政使伊辙布串通书吏
周经,侵亏帑项八万两,福建按察使钱受椿听受贿嘱抽卷匿案,延案勒索,拖累无辜十命。
乾隆闻奏震怒。巨贪
和珅因
伍拉纳系他的姻亲,
浦霖、伊辙布等均为他的门生,惟恐牵连到自己,极力怂恿乾隆对一干人犯“斩立决!”十月,审结定案,乾隆因此命将伍拉纳、浦霖、钱受椿、
周经即行正法,籍没家产,子嗣发遣伊犁充当苦差。伊辙布于押解途中至浦城石陂境内病死,仍籍没家产。此外,其他迎合馈送上司、亏缺库项、失察宽纵各官,及侵挪库项、夤缘舞弊之书吏、幕宾,也都受到了惩处。此案共牵涉大小案件一百零九起,涉及各府县大小官员数十人之众,为乾隆朝最后一桩腐败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