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是指在非
劳动及非
工作时间内以各种“玩”的方式求得身心的
调节与
放松,达到生命保健、体能恢复、身心愉悦的目的的一种业余生活。科学文明的休闲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能量的储蓄和释放,它包括对智能、体能的调节和生理、心理机能的锻炼,休闲是一种
心灵的
体验。
休闲之事古已有之。休闲的一般意义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消除体力的疲劳;二是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将休闲上升到文化范畴则是指人的闲情所致,为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而处于的文化
创造、文化
欣赏、文化建构的一种生存状态或生命状态。它通过人类群体共有的行为、思维、感情,创造文化氛围,传递文化信息,构筑文化意境,从而达到个体身心和意志的全面、完整的发展。休闲发端于物质文明,物质文明又为人类提供了闲暇、伴生了闲情逸致。休闲反映时代的风貌,是整个社会发展与变更的缩影。透过休闲,可以了解其它文化形式,当然也能了解整个人世沧桑的变化。休闲总是与一定历史时期的
政治、
经济、
文化、
道德、
伦理水平紧密相连,并相互作用。
休闲包括:运动,旅游,以及时下流行的农业休闲。休闲农业主要提供了:清泉菜地认养、清泉葡萄庄园采摘、酿酒、客家古村落、铁炉嶂树屋生态私院及具其他的特色休闲形式,形成一站式的都市休闲、
游游、观光目的地。
首先,我们从字义的角度进行考察。“休”在《
康熙字典》和《
辞海》中被解释为“吉庆、欢乐”的意思。“人倚木而休。”《诗·商颂·长发》中释“休” 为吉庆、美善、福禄。“何天之休”。“闲”,通常引申为范围。多指道德、法度。《
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其次,有限制、约束之意。《
易·家人》:“闲有家。”“闲”通“娴”,具有
娴静、思想的纯洁与安宁的意思。从词意的组合上,表明了休闲所特有的文化内涵。因而,它不同于“闲暇”、“空闲”、“消闲”。这个颇具哲学意味的象喻,表达了人类生存过程中劳作与休憩的辩证关系,又喻示着物质生命活动之外的精神生命活动。人倚木而休,使精神的休整和身体的颐养活动得以充分的进行,使人与自然浑为一体,赋予生命以真、善、美,具有了价值意义。
同样,在英文词义学的考证中,也可以看到相似的暗喻。英文“Leisure”一词来源于法语,法语来源于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希腊语中“休闲”为“Skole”,拉丁语为“Scola”,意为休闲和教育,认为发展娱乐,从中得益,并与文化水平的提高相辅相成。这种精华涵义以一定的受教育程度为前提,至今还存在,并将有社会价值的娱乐区别于其他娱乐。可见英文中“Leisure”休息的成分很少,消遣的成分也不大,主要是指“必要劳动之余的自我发展”。表明了“休闲”一词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精神底蕴。“在拉丁语中,我们同样能找到这种排斥关系,因为,Otium(休闲、闲逸)的反意为Neg-otium (字面意为事务、商业、劳动)。”(参见[法]罗歇· 苏著,《休闲》,
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页)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曾提出这样一个命题:“休闲才是一切事物环绕的中心。”(That leisure is the center -point about which everything revolves,引自 Josef Pieper ,Leisure The Basis of Culture P20)。在马克思眼中:“休闲”一是指“用于娱乐和休息的余暇时间”;二是指“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时间” ;是“非劳动时间”和“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的时间”,它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 分册,第28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休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把人从劳动状态与负有责任的其它活动中分离出来。这是人的生存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它与
马斯洛的人的需求“五层次理论”中最高级的自我实现的理念相一致。旨在巡查精神世界中人的创造力和鉴赏力,通过休闲促使人对生活(生命)进行思索,有助于
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成熟,使人真正地走向自由。它的价值不在于提供
物质财富或实用工具与技术,而是为人类构建意义的世界和守护精神的家园,使人类的心灵有所安顿、有所归依。它还以特有的精神理想赋予人的经济技术行为以真实的意义,使它与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经济或科技力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相对的独立性,从而可以形成一种对社会发展进程有矫正、平衡、弥补等功能的人文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