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2006年02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黎直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门票销售代理;代理、发布广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9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等。
2024年4月,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优酷(APP)的模型备案通过,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根据用户输入的查询文本,生成相应的文本回复,备案号是110108381509701240013。
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门票销售代理;代理、发布广告;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出租商业用房;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9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1月,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将于3月6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