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全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
宏观调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汇总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
(三)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管理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根据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上报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市对全县各行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审查、转报和下达由省、州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参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含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价格(粮食流通)等体制改革,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实施及其他有关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指导全县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定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
(六)组织好经济信息的研究。负责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信息的提供,定期不定期地向各办、局、乡镇及社会提供政策信息和经济信息。
(七)负责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对县管商品价格提出改革、调整方案;依法调处本县各种价格和收费争议,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负责全县经营收费许可证的核证、审验工作;负责本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控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统计;按照收费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县内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对收费许可证进行核证、年检、变更和注销工作;依法监督、查处县内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依法对本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进行鉴证,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性认定。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张海林: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项目工作
何俊禄: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投资、重点项目、办公室、综合、规划、工业、科技和局财务工作,对应联系市发改委相关科室。
张自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发展、交通能源、农业、以工代赈、地区经济、财贸等工作、对应联系市发改委相关科室。
梁 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湘西地区开发、经济信息、项目稽查、工会、联乡服务等工作,对应联系市发改委相关科室。
李开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务、组织、人事、招标投标、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国民动员、机关效能、行政执法和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对应联系市发改委相关科室。
彭四清: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