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话含义理论
理论学术语
“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是美国哲学家格莱斯首先提出的,它是语用学的核心内容,在言语交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话含义”理论以其新颖重要的内容引起了哲学界﹑ 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
提出
格莱斯于1957年发表的《意义》一文中正式提出 “非自然意义理论”。他把意义分为两类: “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和 “非自然意义”(non-natural meaning)。这一区分的重要理论意义是主张运用 “非自然意义理论”去全面地﹑深入地分析言语交际中的话语意义或信息交流内容。 格莱斯的 “非自然意义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交际理论。任何交际过程都涉及交际意图,任何成功的交际都取决于听话人对说话人交际意图的准确理解。
图解
按照格莱斯的 “非自然意义理论”,在言语交际中,一句话的全部意义,即有意图的信息交流内容应作图式分解如下:从这一图解可以清楚看到,格莱斯认定 “非自然意义由字面意义和含义两部分共同组成。因此,要全面地﹑深入地研究交际中话语的含义就必须既研究话语的字面意义又研究话语的含义,而含义中又以会话含义最为重要。会话含义具有以下特征:可废除性(cancellability),不可分离性(non-detachability),可推导性(calculability)和非规约性(non-conventionality)。会话含义的产生是由于在现实交际中,人们出于种种原因,并不都严格地遵守合作原则及其相关准则。因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及其准则。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他称这种原则为会话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也就是说,每一个交谈参与者在整个交谈过程中所说的话要符合交谈的公认目的或方向。
会话含义特点
格赖斯(1975)针对会话含义和规约意义的区别,指出会话含义具有五个特点:
(1)可取消性(cancellability)
在具体情况下,一个会话含义可以通过附加一个分句而被取消,或者通过上下文表明说话人放弃了那个会话含义。例如,“Bill has four books.”一句带有这样的含义:比尔只有四本书,不多也不少。但若在该句之后加上“…and perhaps five or more.”这样一个分句,则先前的含义(即比尔只有四本书,不多也不少)就被取消了。
(2)不可分离性(non-detachability)
除了背景知识外,说话人所说的话的内容而非它的形式在产生会话含义中起作用。换言之,会话含义依附于话语内容,而不依附于话语形式。因此,一般说来,一个人不可能通过改变同一内容的不同讲法而改变会话含义。例如:
A:What did you think of the lecture?
B:Well,I thought the lecture hall was big.
B句的会话含义是:“没有多少人对讲座感兴趣”。如果将句中的thought换成believed,should say,reckoned等词,big换成large,great等词,句子的会话含义仍然存在。
(3)可推导性(calculability)
所谓可推导性,指的是听话人一方面根据话语的字面意义,另一方面根据合作原则的各项准则,推导出相应的会话含义。(何自然,1988)。
(4)非规约性(non-conventionality)
会话含义不是话语的规约意义(conventional meaning)。也就是说,会话含义不是字面意义,也不是字面意义的一部分。它是通过合作原则中各项准则,通过话语的字面意义,结合语境推导出来的。字面意义在话语中是不变的,会话含义则视语境的不同而变化。例如,“It's cold here.”在某一特定语境中可能产生出“关窗”这个会话含义,而在另外一些语境中则可能产生一些其他的会话含义。
(5)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
推导会话含义就是推导交际双方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前提下话语的种种解释;而这种解释随语境的不同又可以有无数个,因而会话含义是不确定的。列文森(1983)举的一个例子是:“John is a machine.”这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约翰是冷酷的”、“约翰是能干的”、“约翰不停地干活”或“约翰不会动脑子”等会话含义。
四个准则
格莱斯将合作原则具体化为四个准则:
⑴ 量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
(1) 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
(2) 所说地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
⑵ 质的准则(The maxim of quality):
(1) 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2) 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⑶ 关联准则(The maxim of relevance):
所说的话与话题要相关联。
⑷ 方式准则(The maxim of manner):清楚明白地表达出要说的话,尤其是:
(1) 避免晦涩;
(2) 避免歧义;
(3) 简练;
(4) 有条理。
以上是对格莱斯的会话含义理论和合作原则的简述。不少修辞,如比喻、讽刺等都是违反合作原则中的某一准则产生会话含义的。下面笔者将从会话含义和合作原则这两个角度专门谈隐喻这一问题。
隐喻
隐喻属于 “非自然意义”,因而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隐喻是行不通的。这样一来,在理解隐喻时,听话人应迫使自己超越话语的字面意义,去设法领悟说话人所说话语的隐含意义。有些隐喻所表达的意义不严格地受语境限制,例如:香港是东方明珠”。这一隐喻不需要特定的语境来推导出其隐含意义。隐喻所包含的会话含义不是话语的规约含义,而是非规约性含义中的特殊性会话含义,因而具有会话含义的特征。比如,“He is a machine”这一隐喻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它可以用以含蓄地表示某人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或者说他工作方法机械呆板,缺乏灵活性;或者说他缺乏感情,待人冷漠等等。因而,在不同的场合,因交际主体不同,同一句话可能有不同的含义。隐喻同样具有可推导性和非规约性。譬如,“王军霞是东方神鹿”。从这句话可推导出其会话含义: “王军霞是跑得最快的长跑运动员。”
从合作原则来看,隐喻是违反质的原则所产生的会话含义。如: “You are the cream in my coffee”这样一句话,因为人不是奶油,所以说话人也知道这句话就字面意义来说是不真实的,违反了质的准则,由此产生的含义是对听话人的恭维。因为在咖啡里加进奶油便会使咖啡更可口,因此 “咖啡中的奶油使大多数人都喜爱的,但如果说话人加了这么一句: “But I’m afraid I don’t quite like cream in my coffee”,那么原来的含义便马上被废除了。这再一次说明隐喻具有会话含义的一般特征。
综上所述,会话含义理论和合作原则的理解和研究不仅极大地推动了语用学的发展,而且为隐喻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2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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