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此,皇帝视官爵为私物。只要
皇帝喜欢,他可以随意地任用官员,从而破坏皇帝与官僚士大夫之间的平衡。明宪宗往往一传旨就授官百数十人。对于士大夫们来说,官爵原是“天下公器”,皇帝这样的行为,无疑将官爵变成了“人主私器”。
第二,传奉官既然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也就说明其中大部分人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官职的。对于一个文官政府来说,混杂着一大批出身于军人、僧道、工匠、画士、医官的官员,政府的文化认同性必然产生问题,政府运作中的冲突必然加剧。而传奉官中多数是一些佞幸之人,靠着结交宦官或者行贿的手段取得一官半职,他们的在职也就大大地败坏了吏治。
天顺八年(1464)二月,即位不到一月的朱见深下了一道诏令,授予一位名叫姚旺的工人为文思院副使。《明史》对此的简要记载是:“二月庚子,始以内批授官。”这便是“传奉官”之始。“传奉官”是当时人们称呼那些不经吏部,不经选拔、廷推和部议等选官过程,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很明显,这违反了正常的手续,却只是为了满足皇帝或者后宫中某个妃嫔或宦官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