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是在诉讼过程中,证人、
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事实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
罪证的行为。中国法律规定,对作伪证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外,许多国家都规定证人、鉴定人在作证、鉴定前必须宣誓,凭宗教信仰的力量约束证人、鉴定人不作伪证。经过合法宣誓的证人、鉴定人提供伪证,均以伪证罪处罚。在英国、日本,伪证罪的主体也包括翻译人员。
伪证行为,一般多多少少构成了妨害司法类的犯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伪证者的制裁可以从轻掌握,进行批评教育则可。如果伪证足以影响案件事实,但法官未采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设计的罚款、拘留按情节适用。如果伪证影响了法官公正裁判 ,造成了严重后果,则法律规定对个人进行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则显得较轻(除非伪证者能证明法官故意采信了其伪证)。由于中国的伪证罪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此定义极为狭窄,因此,必须灵活而合理地运用刑法307条和自由裁量权等严厉地惩罚(民事)伪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