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伯德特,早年就学于威斯敏斯特学校和牛津大学。法国大革命初期旅居巴黎。1793年回英格兰,三年后当选为代表伯勒布利奇的下院议员。主张议会改革,反对英国加入反法联盟与拿破仑进行战争,反对中止《人身保护法》等战时非常措施。1807—1837年为代表威斯敏斯特的下院议员。反对军队中实行体罚和议会中的腐败现象。1810年因批评下院逮捕一名激进分子而以冒犯议会权威罪入狱。1820年因抨击政府在“彼得卢事件”中的镇压行动再遭监禁。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通过后趋于保守。1837—1844年为代表威尔特选区的下院议员,投入保守派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