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慈(1931—1980),河南省虞城县前何楼村人。1950年参加公安工作,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商丘市百货公司经济民警,商丘市公安局交通民警,郑州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刑侦大队侦查员、刑侦三中队副中队长。1977年当选为郑州市人大代表,1978年当选为河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1980年在全国公安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上荣获一级英模称号。
人物经历
何天慈1960年调郑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担任侦查员后,认真学习犯罪心理学,分析掌握了犯罪分子的各种作案手段,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成为抓窃的能手,20年中他抓获了大批窃犯。据统计,1970~1980年他共抓获罪犯2500名,最多一夜就抓获14名绺窃犯罪分子,群众称他为抓窃的“活神仙”。
1973年秋天的一个上午,他在德化街一家寄卖店认出一个绺窃犯,为了抓获现行罪证,他跟踪罪犯达11个小时,从市内到东郊,又折回市内,最后在大同路一家饭店将动手作案的罪犯当场抓获。1979年春节,他在紫荆山公园灯展上抓住一个绺窃犯,该犯的两名同伙趁天黑人挤,一拥而上和他扭打起来,何天慈毫不畏惧勇斗3犯,在群众帮助下,将3犯全部擒获。
何天慈家离刑侦队仅半公里,可他很少在家就餐,每天起早摸黑地工作,节假日也很少休息。他子女多,家庭负担重,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把两个女儿送回了老家。他老家在贫困地区,父母也都有病,无力较好地照顾两个孩子,使一个女儿得病后治疗不及时死在老家。1965年夏天,他另一个女儿在幼儿园掉进开水桶里烫成重伤,不久也死亡。在处理此事时他说:“我只一个要求,不要再给当班老师处分了。”老师感动得痛哭不止,在场的领导和群众也都掉下眼泪。
1979年元月,何天慈感到身体不适,却因工作忙没有去医院认真检查,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同年秋天,一伙犯罪分子一度利用职工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大肆作案。他及时分析案情,针对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带领中队全体同志,从早晨4点一直忙到深夜,狠狠打击盗窃犯罪,震慑了罪犯。犯罪分子沮丧地说:“活神仙这班小徒弟真厉害。”11月初,他的病情加重,但仍默默忍受着病痛折磨坚持工作,连续抓获5名犯罪分子,破获一起强奸案,追回赃款近千元。11月24日,他呼吸急促,脸色蜡黄,浑身虚汗,终于坚持不住了。同志们急忙用担架把他抬进医院,经剖腹检查确认是胆管腺癌晚期,已无法手术。他为了在最后的日子里为人民多作点工作,刀口刚刚愈合,就又要求出院上班。1980年7月16日何天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