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男,1948年12月4日出生,教授,河北遵化人,著名民法专家。 中共党员,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中国法学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院长,国家工商总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亚太消费者研究联谊会主席,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院长,国家工商总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亚太消费者研究联谊会主席,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山东法官学院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教授、北京吉利大学教授、北京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高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特邀监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法院审判业务咨询专家、福建省法院系统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家组顾问、中国版权协会版权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参与过多部法律的制定,包括《民事诉讼法》、《继承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尤其是惩罚性赔偿理论的创建和立法,不仅在我国民法领域是创新,在大陆法系国家也是首创。
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则概要》、 《合同法概要》、 《著作权法概要》、《中国亲属法概要》、 《收养法概要》(被日本翻译,日文版《中国养子法概说》)、 《继承法概要》、 《婚姻法修订与实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要》、《行政诉讼法概要》、 《仲裁法概要》、《民事立法札记》、《著作权法修订与实务》、《物权法原理的解析与批判》、《物权法实用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分类总揽.民事法律卷》,主编《中国法律百科知识》,统编《民事诉讼法袖珍手册》。《论“缺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思想》等百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