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空军原副司令、中纪委原委员
何廷一(1915年~2007年11月29日),原名何廷英,又名何俊卿,福建省长汀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空军原副司令、中纪委原委员。
人物生平
何廷一(1915年-2007年11月29日),曾用名何廷英,福建长汀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第四纵队政治部秘书,青年干事,汀州市职工会秘书长,共青团市委书记。1933年任少共国际师参谋。1935年任红一军团教育科参谋,军委二局参谋。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前方总指挥部作战科参谋,副科长。1943年任八路军前总作战科科长,军委一局作战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热河军区热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军分区军政学校校长,赤峰市警备司令员。1946年任乌丹警备区副司令员。1947年任冀察热辽军区独立第三师副师长。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十一纵队参谋长。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十四兵团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空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1953年起任空军第二副参谋长兼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1975年任空军副司令员。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何廷一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07年11月29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参考资料
何廷一同志逝世.中国经济网转新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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