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挺
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何挺,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10月被开除党籍),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系刑事侦查专业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副总警监警衔。曾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履历
1979.08-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07-1984.08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干部(其间:1984.01-1984.08,下派北京市公安局实习)
1984.08-1993.09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特大案件侦察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3.09-1996.01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反恐怖处处长
1996.01-1996.10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助理巡视员
1996.10-2002.04 公安部刑事侦察(查)局副局长
2002.04-2003.07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兼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3.07-2007.03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2007.03-2008.11 甘肃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甘肃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2004.05-2008.05,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11-2009.03 青海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9.03-2012.03 青海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2.03-2017.06,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07兼市公安局督察长,2012.09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第四届重庆市委委员,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免去职务
2017年6月1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免去何挺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资格终止
2017年6月1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何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开除党籍
2017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挺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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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