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忠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何文忠,男,汉族,1970年8月生。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人物履历
曾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科技委常务副主任、资产管理部主任(兼)、联合微电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理事长(兼)。
2023年5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07终止)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4月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格终止
2024年7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由石景山区选出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实施留置。何文忠向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4年7月25日,石景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何文忠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法双开
2024年10月1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文忠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廉洁底线失守,搞钱色交易;私欲膨胀,“靠军工吃军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文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文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4年10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何文忠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文忠作出逮捕决定。
人物荣誉
2020年9月8日,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9月8日,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6 12:1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