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进
牛津大学修短期神学课程,1921年为副牧师,在英国传道服务。
1932年为
香港圣公会教区主教,同年在
伦敦圣保罗堂祝圣为华南区主教。他就职后,认为教区幅员广大,应有华人副会督,以促进华人教会的自治,加强中外教友的沟通。他不独注重城市布道工作,更注重照顾内地农村,赈济部分地区的贫民。在
香港他照顾失学儿童,发起组织“街童会”。
1941年香港沦陷,他去
昆明继续传道。战后,他返港恢复主教工作,扩展圣公会会务,为多所礼拜堂奠基。还先后建立数十间中、小学,创办多所福利机构,为战后的香港作出极大贡献。
1956年他出访北京,与新成立的中国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一时被誉为香港“粉红色的主教”。他任主教43年,不单建起了
华南地区圣公会主教教区,还积极服膺社会福音改良主义,推动了香港社会福利的发展。1966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