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林夏出生于1958年,1982年毕业于
广西师范大学,留校历史系任教,1994年进入广西师大社,先后担任文史编辑室主任、总编助理、副总编辑等。1998年担任总编辑,2008年起任社长兼总编辑。2009年,广西师大社改制成立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何林夏任董事长。
2018年8月21日,
灌阳县人民法院对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林夏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何林夏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
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何林夏退出的赃款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