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树山,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新泰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开发系石油钻井工程专业学习
1984.07-1986.05,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探井一大队钻工、技术员
1986.05-1988.05,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技术科、质量科干部
1988.05-1993.10,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工程技术站固井组组长、现场管理室副主任、技术站副主任
1993.10-1994.06,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三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
1994.06-1996.04,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副总工程师
1996.04-1996.10,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一分公司经理
1996.10-1997.12,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副经理
1997.12-1999.04,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经理
1999.04-1999.12,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三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1999.12-2000.10,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2000.10-2002.11,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1999.09-2002.06,在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工程系油气井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2.11-2006.05,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6.05-2008.0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2.09-2008.01,在
中国石油大学油气井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8.03-2009.1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委员
2009.11-2009.1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委员
2009.12-2013.01,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2013.04,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04-2017.12,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12-2018.03,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3-2019.04,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9.04-2023.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3.01-2023.03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3.03-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
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3年3月1日,安徽省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合肥举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何树山当选省总工会主席。
2023年3月,全总十七届八次执委会议选举何树山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
2023年5月12日上午,安徽省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何树山为十五届委员会主席。
人物事件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何树山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