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臣,(1039?~1099),字君表,今江西省
峡江县砚溪镇虹桥人。
何若谷族弟,
何昌言叔父。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明隆庆《临江府志》卷一○)。神宗元丰元年(1078),用荐为御史里行(《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擢侍御史知杂事。四年,知审官东院、吏部侍郎。五年,出知潭州(同上书卷三二六)。哲宗元祐四年(1089),历知洪州、饶州、宣州。元符二年卒(同上书卷五○七)。《宋史》卷三二九有传。
何正臣自幼颖悟过人,誉为神童。北宋庆历八年(1048年)8岁时,应戊子
童子科御前诵九经,皇赐授童子出身。治平二年(1065年)赴乙已
童子科试,名列榜首,赐官将士郎,任湖口县(今江西湖口县)主簿。治平三年(1066年)赴丙午
乡试,名列前五名,考中漕魁举人,任江东转运司。治平四年(1067年)赴未会试,考中进士。熙宁二年(1069年)任郡州(今河南安阳市)
司法参军。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任袁州(今江西宜春市)军事判官。元丰五年(1082年)二月任官通知郎、宝文阁侍制,
吏部侍郎。是年三月,任金殿诏命
传胪。元符元年(1098年)改任宣州(今安徽宣城市)知府。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病逝,终年59岁。
宋嘉祐年间,正臣返乡,
宋仁宗皇帝曾赋诗《赐神童何正臣还乡歌》赠送正臣。后来北宋丞相王安石、安抚使王校理、太史黄山谷均赋诗相赠,誉为神童正臣。
何若谷族弟,
何昌言叔父。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明隆庆《
临江府志》卷一○)。神宗元丰元年(1078),用荐为御史里行(《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擢侍御史知杂事。四年,知审官东院、
吏部侍郎。五年,出知潭州(同上书卷三二六)。哲宗元祐四年(1089),历知
洪州、
饶州、宣州。元符二年卒(同上书卷五○七)。《宋史》卷三二九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