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紫(1938—1991),广东顺德人,中国
香港著名儿童文学家,在香港完成小学及中学课程,毕业后的二十年中,不断在香港多份报刊上撰写专栏,同时致力于儿童文学的创作与研究,曾任教师三年,再转任《儿童报》编辑六年,先后任《合华侨日报》副刊编辑,《幸福画报》特约撰稿人。
广东顺德人,在
澳门出生,幼年随母亲来港定居,在港接受教育。中学毕业后,曾任教师三年,后转任《儿童报》编辑六年,开始儿童文学创作,并长期在香港多份报刊上撰稿及写专栏。先后任《华侨日报.儿童周刊》编辑、《幸福画报》特约撰稿人,致力于儿童文学的创作和研究。结集出版有《
40儿童小说集》、《儿童小说又集》、《给女儿的信》、《童年的我》、《少年的我》及《我这样面对癌病》等。何紫同时大力推动香港儿童文学活动及书籍出版,1971年创办「儿童图书公司」。1981年创办「山边社」,担任社长及总编辑,出版儿童及青少年读物。1986年创办《阳光之家》月刊,担任主编。1981年与友人创立「香港儿童文艺协会」,并任创会会长,任内曾发起举办「香港儿童文学节」,提倡设立「儿童文学创作奖」,鼓励及培养年轻作者。1988年任香港作家联谊会副会长。1990年,他身患癌病,治疗期间仍勤於写作,为广大读者献出他最后的心血结晶,后来因病情转趋严重,于1991年11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