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俊臣,男,汉族,1977年10月生,江苏海安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人物履历
1995年09月——1999年09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9年09月——2002年07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2年07月——2003年07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科员;
2003年07月——2007年0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主任科员(其间:2005年11月-2006年11月,在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城北乡挂职锻炼);
2007年02月——2009年0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2009年02月——2010年06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2010年06月——2010年1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研究室宣教处处长;
2010年12月——2011年0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01月——2012年1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2年12月——2016年01月,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其间:2014年09月——2014年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年01月——2018年0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01月——2020年10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19年9月——2019年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18期中青年培训班学习);
2020年10月——2021年04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局局长(其间:2020年10月——2021年01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三班学习);
2021年04月——2021年1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1年12月——2024年06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挂职任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挂职一年);
2024年06月至今,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职务任免
2024年6月26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佘俊臣的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