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辉庭She Huiting(1904-1951)贵州丹江(今雷山)人。生于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曾任贵州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黔东南绥靖区司令。
佘辉庭毕业于贵州陆军讲武学校、
陆军大学特别班第四期。曾任第八十五师参谋主任、第一二一师参谋处处长、第九十九军参谋长。1948年9月22日授少将衔。同年10月在河南郑州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俘虏,释放后回贵州,任贵州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黔东南绥靖区司令。1950年2月率部起义,后因部属叛逃被关押。1951年1月14日以“假投诚”罪处死刑。1983年5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属于错杀,撤销原判,按起义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