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予(1936年5月4日-2020年9月8日),男,1951年初考入
湖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结业后参加了
荆江分洪区的土改移民工作,任工作组文书、工作组代理组长。出版过法学专著。余先予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研究,先后在原华东政法学院、
宁波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任教。著名国际法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顾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1951年初:考入
湖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结业后参加了荆江分洪区的土改移民工作,任工作组文书、工作组代理组长。
1952年7月:调入湖北省人民政府
财政厅从事财政监察工作,历任办事员、科员、主任科员等职。
1990年7月至1995年3月:任宁波大学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
国际私法与民商法研究所所长。
1995年4月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台经济与法律研究所名誉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检察学会顾问。曾任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主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
涉外经济法等课程。1987年去
香港讲学,1999年去美国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
主持国家“8·5”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国(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研究”,成果通过国家级鉴定,获得高度评价,其核心成果《国(区)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法》,由人民日报发表书评,誉称为“中国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准备”。为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已培养出硕士研究生20余名。在《人民日报》、《法学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论著获国家级和司法部级优秀教材奖、省(市)部级优秀论文奖和优秀社科成果奖。发起并主持《法律学全书》的编写,全国23所法律院系300多名教师参加,著述颇丰。
出版了《冲突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教程》、《国际经济法教程》、《涉外经济法总论》、《东京审判始末》、《
日本工业产权法》、《国际法律大词典》、《国(区)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法》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