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科义(1884——1964),名发钦,字兆明,广东省
平远县坝头西片竹园下人。曾建“倚室居”、“兆明居”及店铺6间,为乡邻叔侄乐业之所;以不放债、不买田,得乡人称颂。
发钦幼年失学,在外谋生,时常感到缺少文化的艰难。因此,在南洋吻里洞新路办新华中、小学,以培育华侨子弟。对家乡教育事业也极为热心。民国18年(1929)前后,平远属各中学到南洋募款,曾为之四处奔走,得款不下5000银元;也曾为平远中学、石正中学、附城中学、铁民中学及以后的景贤中学、梅县的东山中学、梅州中学及本县景清、创化、启智等小学资助银元千元。民国21年,国民党元老于右任为他新建的“发钦居”题字题词。平远县长林公顿赠“光荣祖国”匾额。
发钦待人以和,接物以礼。曾建“倚室居”、“兆明居”及店铺6间,为乡邻叔侄乐业之所;以不放债、不买田,得乡人称颂。曾说:“为儿孙广置田产,剥削贫苦,结怨于乡邻,而儿孙不劳而获,坐收租利,实贻害于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