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科义
民国商人
余科义(1884——1964),名发钦,字兆明,广东省平远县坝头西片竹园下人。曾建“倚室居”、“兆明居”及店铺6间,为乡邻叔侄乐业之所;以不放债、不买田,得乡人称颂。
人物生平
余科义早岁家贫,走南洋为苦力18年,曾三次白手回乡。民国8年(1919)之后,辗转至吻里洞等地,以经营银矿业、金饰业致富。
民国36年(1947)回乡,便无复以南洋为念。1951年回乡定居,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当上归侨代表,被誉为“白发红少年”。家居时,亲自参加农事,并引以为乐。
发钦幼年失学,在外谋生,时常感到缺少文化的艰难。因此,在南洋吻里洞新路办新华中、小学,以培育华侨子弟。对家乡教育事业也极为热心。民国18年(1929)前后,平远属各中学到南洋募款,曾为之四处奔走,得款不下5000银元;也曾为平远中学、石正中学、附城中学、铁民中学及以后的景贤中学、梅县的东山中学、梅州中学及本县景清、创化、启智等小学资助银元千元。民国21年,国民党元老于右任为他新建的“发钦居”题字题词。平远县长林公顿赠“光荣祖国”匾额。
发钦待人以和,接物以礼。曾建“倚室居”、“兆明居”及店铺6间,为乡邻叔侄乐业之所;以不放债、不买田,得乡人称颂。曾说:“为儿孙广置田产,剥削贫苦,结怨于乡邻,而儿孙不劳而获,坐收租利,实贻害于子孙”。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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