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馆(原佛山市群众艺术馆)为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馆舍于2017年12月23日对外开放,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包括一栋6层高综合楼,一栋艺术实验剧场(约5400平方米,600座,仍在建设中)。
主要职责
佛山市文化馆工作职责:组织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技能培训;组织业余文艺作品创作;指导全市各级文化馆(站、室)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辅导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对外民间文化交流等。
佛山市文化馆承担的主要任务为:
负责全市群众文化艺术发展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构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包括组织、策划、协调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对群众文化各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展览、辅导和培训;
开展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与队伍建设。
以“全民艺术普及”为总目标,佛山市文化馆着力打造品牌项目,提升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打造群众喜爱文艺精品,重点举办佛山市群众艺术展演(包括少儿艺术展演、音乐舞蹈展演、戏剧曲艺展演)及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在全市选拔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和人才;着力打造“佛山韵律·和声飞扬”——群众合唱展演、“佛山韵律·舞动全城”——群众广场舞大赛、马克思主义文化工作者培养工程等市级精品服务品牌;打造“开心广场·百姓舞台”公益流动演出、“筑梦佛山”文化艺术公益夏令营等本馆公共服务品牌,以及开展各类基层文化艺术普及培训。
作为佛山市文化馆站联盟的龙头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中心馆,佛山市文化馆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发挥中心馆职能,实现佛山市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安排,信息平台统一发布。充分发挥馆站联盟枢纽功能,上接政府,中联各区文化馆(站),下接人民群众,实现资源整合和供需对接,取得较好效果,为佛山五区市民提供公益文化活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戏曲传承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2017至2020年,佛山市文化馆牵头全面开展佛山私伙局扶持计划,并组建“佛山市私伙局联盟”。“十三五”期间,由各区每年评选推荐5-8个私伙局,全市每年重点扶助25个私伙局,共扶助100个私伙局。
所获荣誉
自1993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国家文化部“一级群众艺术馆”、“广东省特级群众艺术馆”、“广东省文明群众艺术馆”,并曾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文化部“文化遗产日奖”等荣誉称号;2011年获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十佳文化馆”称号;2011年获文化部“一级文化馆”称号(2011-2014年度);2015年获文化部“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2015-2018年度);2018年获评省文化厅“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创排基地”称号,2019年获评省文旅厅“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音乐创排基地”称号(2019-2021)。
2016年以来,佛山市文化馆先后加入佛山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珠三角城市文化馆联盟,同时不断促进我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多方共建,携手共进、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繁荣发展。
2021年11月,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纳入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级文化馆名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