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制一辞,含意极广,广义言之,举凡有教团组织、教团行事、团体法规、经济制度、道德准则、戒条仪式等事宜均属之;狭义而言,则指僧团制度与教条仪制中之有成规者,此亦为一般所习称之教制。
教制之十义
佛教之根本目的乃在于将人类自生存之欲望与绝望中解脱出,以期达于涅槃寂静之境界。佛陀于正觉中体悟万事万物之依存关系(缘起性)、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与有情众生存之妄执性,乃一本大悲精神,献身传道,组织教团,制戒设律,以资修道训练,完成解脱生活之理想。故于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摩诃僧祇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等五大部律之卷一,均载有设立教制之十义,如四分律卷一所云:
一、摄取于僧
使僧团成为传布佛教,吸收出家成员之单位。
二、令僧欢喜
每吸收一新成员,于其个人为生命新生之庆喜,于僧团则为增加团体力量之庆喜。
三、令僧安乐
僧团之合和互助可令大众安住身心。
四、未信者信
俾使缺乏信心、信仰者起信。
五、已信增长
俾使已信者增长其信心、信仰。
六、难调者调
此因所吸收成员之品类、习性各异。故须有适当之准则以处置违犯僧团生活者。
七、惭愧者安
俾令自知惭愧、觉悟者之修习不受烦扰,得以安住潜修。
八、断现有漏
为证得寂灭涅槃,故须精进修道以断除现行烦恼。
九、断当来有漏
为证得无余涅槃,故须永断烦恼,不再受生死轮回之苦。
十、令正法久住
为使佛陀之教法长住世间。
四依住
凡上十义之中,前六项乃为僧团之安稳发展而设立者,其余四项则为灭除僧众之烦恼,而欲彼等皆证佛果,达于涅槃理想之境所设者。由之,不仅可说明僧团制度之基本精神,亦可窥知佛陀所以为比丘生活之理想典型,此即四依住。依,意指依靠;住,意指生存或生活。佛教教团成立之初,佛陀每于新进比丘受戒后,必先为说四依住,谓比丘仅应以四种物质来源长养其生活。
一、依乞食
比丘每日于午前乞食一次以充腹。
二、依粪扫衣
比丘应至冢间、尸林、粪堆等处拾取废布以制衣御寒。
三、依树下住
印度气候温暖,四处均有可无遮荫避露之树林,故佛陀教导比丘依于树下安住。
四、依陈弃药
若比丘受风寒暑热等疾病,可拾取药店所舍弃之陈年药末治病。
于四依住之外,佛陀别立八不净物,诫告比丘不得持受田宅园林、种植、储积谷物、蓄养奴仆、蓄养禽兽、钱宝贵物、蓄存毯褥釜镬、象金饰床等八种有障于道法之不净物。总括八不净物与四依住之设立,乃以托钵乞食,舍弃物欲,甘于贫乏为象征比丘出离世法之具体化生活,故可统称为托钵制度。佛陀初转法轮,度化五比丘,成位僧团后,即以「四依住」为生活物质之来源,初期之僧团亦藉之得以平等互利,共得共享。其后,僧团逐渐发展为千余成员之大僧团,四依住等单纯不自扰不扰人之托钵生活亦随之略有变化;为慈悲垂顾信众之故,时或受衣、受请,或进而受施田园、房舍等;然此等生活形式之调整乃为因应教团组织之扩展与时代环境之演变,而于佛教根本理想而言,整体僧团仍维系于托钵制度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