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庐
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作庐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连江村,属于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分类号Ⅴ-48,年代1942年),2022年7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作庐坐北向南,平面布局为曲尺形,砖木二层结构,三合土夯墙,屋顶为悬山式与四面坡组合,主体建筑两侧用鹅卵石垒筑成硬山式炮楼,屋前还有水塘。
简介
作庐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连江村,建于1941年,为陈炳传故居。
作庐坐北向南,平面布局为曲尺形,砖木二层结构,三合土夯墙,屋顶为悬山式与四面坡组合。主体建筑两侧用鹅卵石垒筑成硬山式炮楼,是为掩护文化名人而筑。
陈炳传,梅县早期中共党员及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人之一。1942年陈炳传奉香港党组织指示将邹韬奋等文化名人接到作庐隐居,故称为“邹韬奋同志避难所”。作庐对开展梅县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爱国主义精神,研究地方革命斗争史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文物保护
2022年7月23日,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3年5月,广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正式核定公布,作庐(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梅县接送站旧址)入选广东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7 16:21
目录
概述
简介
文物保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