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体育局是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位于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2号机关中心2号楼6楼。
现任领导
王科明:佳木斯市体育局局长
樊金光:佳木斯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孔祥文:佳木斯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学东:佳木斯市体育总会会长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体育工作政策,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八)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
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产业市场。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
(二)群众体育科
负责拟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科
负责拟订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训练基地发展、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省级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市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方案。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中等教育教学。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