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朋(1921~ ) 原名余吕鹏,湖南省衡阳市
衡南县廖田镇人。6岁时母亲廖苓顽(著名红色女特工)带他离家投奔革命,改名侣朋,11岁写出《一个小工人的日记》、《小先生的信》两本
儿童读物。
1936年任全国教育救国会理事,1937年10月去延安,1938年参加筹建
鲁迅艺术学院,之后又创办安吴堡青训班艺术连,随后在延安、东北从事文艺工作。1954年调入北京,历任中央歌舞剧院副院长、文化部艺术二局局长、电影史诗《中国革命之歌》领导小组副组长、文化部艺术管理局顾问等职。曾率领中国文化艺术代表团出访苏联、波兰、斯里兰卡、孟加拉等10多个国家。
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在延安因编导歌剧《纪念十月革命》,受到毛主席的接见,并发给奖金。在东北时期创作了《血债》、《牢笼记》、《血海深仇》、《星星之火》等歌剧、话剧。调入北京后,又创作了《候鸟》、《矿工的女儿》、《窦娥冤》等歌剧,其中《窦娥冤》获庆祝建国30周年文化部颁发的创作一等奖。
先后导演了《李秀成之死》、《尤里乌斯·伏契克》、《李闯王》、《白毛女》等剧。主要艺术创作活动载入《
中国文学家辞典》现代第三分册和《
中国艺术家辞典》现代第二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