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
体育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管实施。指导和 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行
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配合 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 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指导全市体育领域科技研究 工作;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核程序;负责全市性体 育社团资格审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处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和起草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信息综合、档案管理、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指导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社会体育发展;负责我市参加全省残疾人、农民、少数民族综合性运动会工作。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省部分项目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及全市业余训练工作;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组织开展全市体育领域科研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负责各项目等级运动员和裁判员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研究和指导系统学历教育,拟定考核、培训、继续教育规划;承办局系统干部任免事项及出国人员政审工作;承办全市性群众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和领导人员的推荐事项。
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监督和检查国家和省体育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发展体育市场,审核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标准。
保定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 32名(含纪检、监察编制1名)。其中正副局长职数4名;科级干部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专职主席(主任)、团委专职书记、妇委会专职主任各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合计编制32人。
保定市体育局下辖7个单位:体育运动学校、第一重点业余体校、第二重点业余体校、人民体育场(馆)、游泳馆、体育幼儿园、体育服务公司。我市已有三十多个竞技体育项目,包括田径、游泳、跳水、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体操、艺术体操、柔道、摔跤、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举重、拳击、自行车、赛艇、皮划艇等。全市25个县(市、区)共有130多个训练网点,同时,还有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88所,其中国家级传统校1所、省级传统校2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