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工作,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引导旅游业社会招商引资工作,对需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的旅游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可行性意见;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4、制定旅游服务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
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