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是云南省
保山市的
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路26号。
公元前109年(西汉元封二年)设不韦县。公元69年(东汉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举国内附东汉,得名永昌。西晋至南北朝时期属宁州,至南朝·陈结束。保山唐朝属南诏国,设永昌节度;南宋属大理国,节度改永昌府;元朝设永昌三千户,后改永昌州、永昌府,为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治所(驻地)。明朝先后设永昌府、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永昌军民府;1524年(明嘉靖三年)明朝在永昌军民府治所在地下设保山县,因县城西倚太保山而得名。清朝承袭明制仍设永昌军民府,后改永昌府。1913年(民国二年)民国政府推行省、道、县三级行政体制,裁撤永昌府保留保山县,隶属滇西道。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设保山专区,1970年改称保山地区,1984年地区行政公署驻地保山县撤销设立县级保山市,2001年保山地区撤销设立地级保山市,原县级保山市改为隆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