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水务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监督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对全市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负责全市城市供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出,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内设机构
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计划财务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农村水电科、人事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保山市水电施工大队,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保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现任领导
局长:空缺
副局长:杨恒
历任领导
副局长:马媛媛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入选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