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即保险公司对保户的质押贷款,保险公司是债权人,所以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第1112号科目  保户质押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人寿保险公司按规定对保户提供的质押贷款。
二、发生保户质押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每期收到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回保户质押贷款本息,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本金数,贷记本科目,按利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借款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
保户质押贷款的定义:持有长期寿险保单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在缴纳保费若干年后就保单所包含的现金价值提出贷款要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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