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信宜市教育局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各类成人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茂名市委和信宜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草拟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实施意见;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各镇及市直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镇及市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统筹精准扶贫、教育保障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规范管理教育辅导机构工作。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和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七)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教育科研和推动学校发展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及兴办科技产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
(八)监督、检查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督政、督教、督学工作,督导、检查下属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统筹、组织教学质量监测;负责学校等级评估指导工作。
(九)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组织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十)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安全生产、校产、保卫、综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直属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全市教育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三)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十五)管理市属学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茂名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局内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三防、保密、文书档案、维稳、机关保卫及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统筹本系统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组织或协助审定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学校校舍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含教育志)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茂名市委和信宜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教育系统顺利完成。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按权限负责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牵头有关部门规范管理教学辅导机构、托管机构。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本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权限范围内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实施。负责局机关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计财股
参与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计划。承担本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统计工作。负责本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教育统计、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学校的资产和基建资金管理。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负责统筹、指导、落实基础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管理监督各项资助经费使用。负责统筹精准扶贫、教育保障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研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和基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教学计划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及评估评价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与毕业证书的验核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参与教材选用与管理、中小学等级评估。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工作。负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规范管理教学辅导机构工作。
(六)高中与中职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与职业教育工作。研究高中阶段学校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和基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与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承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与示范高中建设,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制改革、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中心建设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核发放工作。指导、协助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组织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学管理及评估评价工作。负责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规范管理教学辅导机构。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七)德育股(安全保卫股)
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德育评优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基地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诚信系统建设、师生志愿者相关工作,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不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诈骗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生产、校产、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学生常见病的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市中学生体协工作。管理、指导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九)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督政、督教、督学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负责局机关行政评价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两基”巩固提高、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统筹、组织教学质量监测。负责学校等级评估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督导任务。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领导和指导下属单位及民办学校党群工作。负责有关教育舆情收集与监控工作。
直属学校
教育概况
信宜市现有中小学438所,其中中学53所,小学385所;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中4所,在建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各1所,示范性幼儿园2所。在校中小学生29.89万人,其中小学生18.55万人,初中生7.89万人,高中阶段学生3.45万人;有学前幼儿学生4万人。全市有教职工14359人,其中公办教师12554人,代课教师1805 人。另有离休教师27 人,退休教师3878人。
小学教育
2007学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169836人,已入学16980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8%,其中适龄女童83446人,已入学83420人,适龄女童入学率为99.97%。上学年小学在校生181130人,上学年内辍学人数508人,小学辍学率为0.28%,比1995年下降0.46%。上学年小学毕业31281人,本学年升学人数31269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96%。
初中教育
2007学年适龄少年83657人,适龄少年初中阶段在校学生83238人,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45%。上学年初中在校生81941人,本学年初中在校生84034人,上学年内辍学1262人,初中辍学率为1.5%。上学年初中毕业22821人,本学年升上高中阶段学校16809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2.5%,其中升普通高中12043人,升普通高中达52.86%。
受教育情况
全市15周岁人口24090人,2007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23985人,完成率为99.66%,比1995年提高了1.47%。17周岁人口22138人,完成初级中等教育21779人,17周岁人口的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8.35%,比1995年提高了3.63%。7至15周岁“三残”儿童少年803人,已入学782人,入学率为97.45%,比1995年提高14.95%。
全市高中学校校园总面积由2000年的680亩扩大到2007年的2020亩,新增面积1340亩;新建校舍39幢,面积23.9万多平方米。本市高中学校招生人数从2000年的4261人(其中普通高中3631人)发展到2007年的16809人(其中普通高中12043人)。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2000年为10065人(其中普通高中9189人),2007年达到41442人(其中普通高中3422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9.56%。
领导分工
黎永杰
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龙强:局长
梁晓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师发展中心(含教研、装备、师资培训)、高中与中职教育股、教育考试中心、精准扶贫工作。
潘新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股、德育股、体卫艺股、特殊教育、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维稳、应急、扫黑除恶、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
甘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教育党建事务中心、人事股、教育档案中心、信访、宣传、信息、意识形态工作。
冯庆林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指导监督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
刘进裕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正科级),主持教师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计财股、三防、政务公开、热线工作,协管重点项目。
刘清
局机关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协管教研、师资培训工作。
范章隆
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督导、乡村振兴、学生资助工作,协管计财股。
谢干明
局机关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政策法规、中小学生保健,协管体卫艺工作。
陆钜
局纪委委员、考试中心主任(副科级),负责考试中心全面工作、创文、青少年宫工作,协管党建、人事、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信宜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荣获“茂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6月,被茂名市无偿献血委员会授予“2019-2020年茂名地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